這個同學,我見過幾次。
2010年1月16日,反高鐵那夜,禮賓府外人頭湧動,他暴烈叫喊,青筋暴現:「曾蔭權出來對話!」我有點憾動,才深深感到這事如何重要,或這事在他心目中如此重要。
有次翻開謝至德的攝影集《皇天后土》,赫然看見他的照片,一臉清癯稚氣,07年,那時他不過17歲,自覺留守在皇后碼頭。
偶爾在大學內碰見他,那時,有個讀文化研究的朋友告訴我:「我不喜歡他,我覺得他做事和想法過於激動扭曲。」
這次在報章內,才終於知道他的名字--鄧建華,「昨日被裁定1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」。怒闖遞補機制論壇,毁壞門欄,有些人一定會發可憐語:「 終闖出禍來了,早叫你不要那麼激進。」長毛等人鋃鐺入獄,我們會覺得等閒,是他自找的活該。但我奇怪,為什麼只是闖一下論壇就要坐牢了?有那麼嚴重嗎?示威者硬闖是行為暴力,政府強硬立法卻是政治暴力,誰來為人民治他們的罪?
如果沒有這幾個示威的人闖一闖,我們是否就讓荒謬的政策順利推行了,或者讓惡政輕易得逞了?不讓我們普選,連我們自製的普選「五區公投」要杜絕。贏了的人辭職就可以由輸了的人補上議席,那就是叫可笑的「雙贏」嗎?
並非完全同意他們的行為,但在他們身上,我看到文化研究系選修科裡所教的--本土運動的開端,生於斯長於斯的情感顯現。
如問我,我沒有這樣大的勇氣。但確是有這麼一些人以身犯險了。他們不卑不怯地踏上了激烈抗爭的路。有時,荊棘雜叢之道,是否要有先行者,突兀地挺身而出?那個我們出生後的春天,不也有人在廣場內給坦克輾出一條血路來?怎麼我們現在就不走下去了?
好歹,也做些事來回應,來鼓勵,或例如發一點牢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