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作班一般只教人寫作技巧、段落結構那些,就是沒提過,如何養成持續的寫作習慣。馬家輝說過,寫文章,一般人如清潔大嬸也可以寫得很好,一篇兩篇,但若要她們連續寫出好作品,幾乎不可能。葛亮寫小說《朱雀》,後記也提到總共用了五年時間。
最近看到一篇文章,談如何大量產出好文字,提到九把刀,每天寫五千字,那些字至少是受歡迎的。當中其實沒有捷徑,所謂方法,等同善用時間,要有效率。
文章舉的例子是寫20頁計劃書,假若現在還有十五分鐘便要開會,這段時間你可以胡混過去,也可以馬上開個新文件檔,把文件大綱先複製過來「打底」,用自己的文字逐點修改。時間差不多了,便去開會。換過來說寫作,道理也相通,在短時間內先把想到的重點打進去,下一次再打開時,總比看到一片空白的頁面來得好。
就是說要善用碎片時間,在極短的空檔,醞釀內容,譬如用開會聽十年如一日的匯報的時間、等午餐的時間、走路的時間、踩單車的時間,當然還有走進洗手間的時間。
再一次打開文件檔,重讀已有的文字,當作熱身,這樣亦有助聯想,很快便能重燃寫作的「興趣」。
陳雲在課堂上有個比喻,說我們新手寫作,像做陶瓷,陶泥是一塊一塊填抹上去的,而他那種老練筆桿子,是雕刻,把一大座玉石雕削成形。一塊一塊抹上去這個比喻的確沒錯,更可以從最有把握的地方寫起,容許跳寫,進入狀態後,便可輕易寫下去,寫寫,補補,再填填。
寫到中段特別危險,因為精神開始散渙,想疏懶看看面書查查電話。這時要提醒自己,「一氣呵成」,此刻洩氣,前功盡廢,要忍手,要堅持。直至熬到末段,知道快完成了,人便會再次振奮起來,這時從頭審視文章,整理潤飾,便大功告成。
讀小學的時候,身邊總有些同學在下課前已把當天的功課做好,我們只懂在一旁發白日夢又好生羨慕,其實他們早就懂得這竅門。現在要改變過來,把虛晃的光陰拴緊。做完功課了,下班回家可以做什麼?當然是做自己歡喜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