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一個人,可以有很多種方法。
她選擇突然消失。就這樣走了,當然多少有點浪漫成份在內,或許他還會想起她,想追問她為何。但在一次又一次談了等於沒談的情況下,快刀斬亂麻,也許是最乾脆的做法。
她選擇不向誰解釋,不再替自己辯護,不再介意任何人的說法。那當然都不會是好的話吧?就不要再想像。即使再重遇,其實他也沒什麼話好說。
那個先行動的人,大概總會成為第一個被人懷疑的人,「為何你突然跑掉?是你在逃避吧?」那麼會不會有人問,到底是因為什麼,讓她不得不丟棄所有?消失需要極大的決心和勇氣。
在電影裏,她離開他以後,說了一句話:「我只是比他更面對現實。」其實大家都知道走不下去,大家都在勉強自己,麻醉自己,在泥濘中拖行。既然你寧願裝作沒事發生照常生活,既然你沒有勇氣說出來,但見你的精神慢慢萎靡,工作不再順心,那總得有人走出第一步。咬緊牙關,放下鑰匙,關上門,擦去眼淚,離開那個早已讓她失去安全感的地方,讓過去活在過去。
亂麻斬斷,在短時間裏有利落的快感,直到嗎啡般的亢奮過去,孤單感再次襲來,要如何重建生活?她掙扎着去上課、上咖啡店,做另外的事,回校完成那篇未完成的畢業論文,重塑自己。但過去的碎片,有時還是會飛插進腦海,一陣刺痛。
她在酒吧遇上了尋歡的男人。在脫去衣服那一剎,她推開他說:「如果你明知道那是一件很傻的事,你還會去做嗎?」她奪門而去。既然自知抓個水泡沒什麼幫助,又何必添加煩亂,也有成長了。
人,總是要經歷苦難,而苦難離不開生老病死,穿頭爛額,最後撿回一條命仔,人生,不過這麼一場。在谷底的時候,只需記着一句說話:「一切都會過去的。」再痛苦的都會過去,天地有慈悲,它不會給你不能承受的傷痛。直到有一天,你張開眼醒來,生命已經攀過另一個山峰。既然苦難都經歷過,還害怕什麼?過去不能消抹掉,就不要浪費,張開雙手去面對,把它轉化成另一種力量。留戀過去是消極的,展望將來卻可見處處希望,你還能選擇,人還有自我修復的機制,只要人還在,就沒有什麼改變不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