睡不夠

連續睡不夠的一個星期,為了想做的事情而終於可以試做了,不得不這樣吧?

前幾天,本來訪問磨刀的華叔,卻給他問我:「你為什麼做記者呢?一定很喜歡吧?像我一樣,不喜歡,不會那麼辛苦地做。」我苦笑,也不好意思告訴他:「華叔,其實我還不算是正式的記者……」我比較像是一名小編。

過幾天,男助手看到我面書上和一個女生的合照,網上聊天時,他笑我說:「你怎麼看起來眼睛那麼小像沒睡醒?」我悻悻然:「那天只睡了四小時你說呢?」雖然我眼睛除了眼袋就從來沒大過。

沒見面的這星期,時間延長得像一個時代。

他回我:「你想做的事太多了。」我反問他:「不這樣還可以怎樣?」心裏有數,寫blog、寫專欄(、寫小說)、學法文、學煮食、學攝影、學手作,工作編專欄編副刊,還有看書看雜誌,一點點應酬(也應酬他),擠滿一星期。但當初的火頭,是他燃起的,一路上給我扇風點火。是你嘮叨我,說我從前浪費了太多時間,現在都要追回來,如果,你真的好想好想好想做到那些事情。

我晦氣說:「還有,我胖了好多……」夜夜放工吃宵夜之過。

然而夜深了,另一邊的他,仍然忙得沒空回我。

也許因為疲倦,也許因為壓力,也許因為撒嬌,我又瀕臨發脾氣的邊緣。直至他突然回話:「不過,我還是喜歡照片裡的胖妹。」而合照裡,我旁邊正站着一位新相識的纖瘦美女。

他又問我:「明天不如由我煮吃的?你想吃什麼?我可以試煮。」這句話由一個從來只煮餐蛋公仔麵的人來說,令人感到無比震驚:「你什麼時候變得這樣好?」他說:「我幾時都咁好。」

下班的時候,想起從前半推半就參加厭煩的校內彌撒,風趣的神父說:「辛辛苦苦做好事,辛苦過去,好事留低;開開心心做壞事,開心過去,壞事留低。」也許我已經寫過了,但我現在又想起來了。

男助手說,假若這頓早餐不是他親手煮的,他必定會嘲笑這是誰煮的,煮得那麼醜。(中間還發生了小插曲,是什麼?我就不方便說了:P)

小說的空頭支票

文字演變,早有很多學術研究記錄;而我自己生安白造的手作文字演變,還得靠自己寫下來。特別是走在不斷修正又修正的道路上。

手作文字自上年開筆以來,起初一星期不定時寫4篇,每月16篇,有時連著4篇一起寫,有時不,恍惚飄零。

到了現在,是對自己很苛刻的隔天一篇(另附一篇專欄),特別是要在五天工作,每天工作逾十小時,工餘再學法文、自學攝影和煮食,一個月,高峰期要寫21篇。仍奉行二十里行軍,所以一直想找最適合自己的方式,在每一個階段,讓文字有更好的練習,繼續踽踽而行。

不是告別,而我不會告別,文字在,我在。從今開始,只是把隔天1篇,再變成一星期3篇:星期三的專欄、星期五和星期日。我沒有忘記,我想寫,讓自己更喜歡的散文,閱讀更多,消化更多,修煉更多。

而且,不是要讓生活悠閒起來,而是因為,那種感覺又回來了,渴望用一段長時間與文字糾纏的感覺。其實在開展手作文字的時候,那篇開了頭的小說,就被滯後,上年訂下的目標無限期擱置。生命是公平的,每人每天只有廿四小時,而我磨筆的速度是這樣緩慢。

因為小說,又要重新上路了。

認識一個同校的同學李專,2010年出版小說《像我這樣的一個第三者》,他那年還在學。最近,他在Facebook公告,假如把新寫的長篇小說完整放到網絡,有誰「願意/有興趣/有耐性閱讀?」,他呼籲大家「留言也好,Facebook訊息亦好,甚至只給我『Like』都好」,給他意見。我是很佩服的。

我現在是明目張膽地把李專的方法借來用了,我想,假若我甚至未完整寫好一長篇小說,到底是否會有人理會我這「空頭支票」?但肯定的是,如有人願意給我「留言/facebook message/Like/其他」,我會將最新的消息奉上。

公告天下,說到底,其實只是為了記錄,是為鞭撻自己。我,已騎虎難下了。

(手作文字演變一.2012-07-24)

手民之誤不復再?

上一回〈其實是我〉,說到專欄〈不談讀書 只談風月〉把「閒情逸致」誤作「閒情逸志」,是我「手民之誤」。細心讀者再給我提點,傳來〈香港還有手民嗎〉。

原來漢英對照《現代漢語詞典》對「手民」有這樣的解釋:
「指刻字或排字的工人 typesetter﹕
~之誤(指印刷上發生的錯誤)misprint; typographical error」

行業已告式微,報章轉用現代印刷,所以,現在既沒有「手民」,而專欄亦由作者親自撰文,文字出錯,就應作「筆誤」。如此而言,現代作者多用電腦寫作,恐怕,「筆誤」也難稱作「筆誤」了。當然,說笑而已。

可是,有個疑問,當年仍用活字印刷的報章,出錯時一概說成「手民之誤」,但有多少是因排字員出錯,又有多少是作者誤寫?這實在難以考究,但我們看到這四字,就知道報章的確有錯,而重點在更正事項,傳達的意思仍然明確。

資深報業人馬松柏,即現著名作家馬家輝的父親,在《香港報壇回憶錄》(2001年出版)也提到「手民之誤」,「意思即謂是人有錯手,無心之失。」「以前多數是指排字工友。報紙上有文字出錯,矛頭不指記者及編輯疏忽,也不指校對走漏眼,幾乎必定將責任推在排字工友身上,說錯的原因是『排字工友執錯字』。排字工友辯駁無從,多少年來蒙受了不知多少不白之冤。

這麼一看,才知道原來是個推責之詞。

馬前輩又說:「其實真正的『手民』,應該不單止限於排字工友,而是多方面,現在沒有了排字這一個行業,若再有『手民之誤』,應該是另有所指。
報紙取消了排字作業,改為電腦化之後,也有過大烏龍事件出現,不過並沒有人再說是『手民之誤』。但以事實而言,極大可能是『手民之誤』,不過是此『手民』不同彼『手民』而已。

換到現代印刷,若說「手民」這工作,便是交到編輯或排版師手上,怎麼說也是把文字一段一段排到版上(已不是一粒一粒字了)。雖說手藝失傳,但謹慎專注的精神猶在,想來,只是一種轉化而已。

何況「手民」式微,並不代表文字誤植之事就會消失,那該另創新詞又或如何是好?還記得當年上課,文字學老師談到「引申義」,一個詞語除了基本義,會漸漸引申出其他意思,甚至到後來,引申義更為常用,像「先生」一詞,最早在《詩經》其實是指「始生之子」,到了現在,竟變成尊稱了。「手民之誤」本指排字工匠誤植,到了現代,又不知可否引申為(作者)誤用錯字?當然,現在可不能抵賴是排字員的錯了。

縱觀現在用法,無論是政府公文或報紙新聞,多把「手民之誤」當作「無心寫錯」(有的還真寫錯「手文之誤」),幾乎是約定俗成的,也符合漢語演變,所以新出第六版《現代漢語詞典》也加入了三千個新詞語,求同存異,兼收並蓄。

漢語的演化與民間應用,還有報業用語,都是很有趣的探討,嚴謹求真的精神,亦很值得學習。我只就有限所學,略加思考,相信愈討論愈有助尋得真確用法。日後還需找機會再作深究。

其實是我

話說,上一篇專欄〈不談讀書 只談風月〉收到回應,讀者特意寫了一篇〈改錯了〉轉給我作提醒。奇怪地,我內心第一時間冒升的感覺,是暗喜。一是,文字在那個專欄小角落,微小如我,還能得到顧念;二是,遇上了有心人,給我回應的讀者的blog,其實我也偶有往訪。然後,羞愧感才漸漸浮上來。

事實上,星期三版的最後校對,還是會經我手,這次的確出了一點阻滯,而並非當值編輯之誤。到真的發現錯處時,報紙已付印,只能修改網上版,亡羊補牢,有訂閱的讀者應該能翻查得到。而我知道,作者的錯,還是難辭其咎的。

至於錯字,先說「喧譁」,在交稿前,我的確本寫「喧嘩」,後來多心再查了一下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」,始自己改作「喧譁」。至於「閒情逸志」這個,就的確是我手民之誤了,正寫應為「閒情逸致」。

而這一事,其實也能印證,個人的缺點或錯失,自己總是很難看得透,如星期四關麗珊在專欄裡說:「在上周六見報的文章曾將『正好』打為『正如』,即使我重讀十遍,都會看成『正好』。」所以身旁的提點就顯得更彌足珍貴。

寫作和編輯並立,有時是一個很尷尬的位置。有同事笑言,我們只要不是做編輯工作,就會鬆懈了,又有錯字了啊!所以我也偶爾赫然發現或被發現blog裡的文句有錯字,急急修改。也許,無論是自己的一字一句,還是自己的操守行為,只有抽身,方能看清是非黑白。

錯了,既虛心改錯,也要牢記。也感謝,每一位提點過我的良師益友。

不記下,就忘了

因為寫作,所以思考;因為思考,所以寫作。跟也斯老師一席午飯,我對這感受很深。有時候,因為興之所至想寫點什麼,就去思考;又有時候,因為想到了什麼,便去寫作。大家都有同感,有些事,不記下,就忘了,沒用文字記下來,這想法就彷彿不曾存在過。所以,記下來還是好的。

談到老師大學未畢業就寫專欄,因緣為何?原來是劉以鬯請他寫的,那麼他是怎樣認識劉以鬯的呢?原來是不認識的,見也沒見過,但劉以鬯見到他在別的刊物寫過影評書評,就主動找他了。至於怎麼又寫影評書評,我就沒追問了,又不是要偵查報導。但是這樣年輕的人,會計不信他就是作者,差點不給他稿費。

老師以前也去法國文化協會學法文,為什麼呢?原來為了看法國文學,學到第二、三級了。問我,我又為什麼呢?我說我想懂多點法國電影、想看法國食譜、讀法文歌詞,現在才學了第一級一個月,但我識得「je ne sais pas(我不知道)」的意思了,可是文法還搞不清。

我們那時坐在教台下做學生的,一聽老師說一兩個字法語,就深深不憤,晦氣地想,老師如此博學,根本望塵莫及,學來不就是白費心機?這才知道,法文,也是老師寒窗苦讀得來的。我們總不能因為自己疏懶,而漠視別人的努力。在年青時,都要付出,大家是一樣的。

也許從前文化界的生存環境較容易,那時不那麼著重噱頭或銜頭吧,寫作與文字就有本身的吸引力。現在才知道有《文林》,宋淇總編,也斯和陸離等響噹噹的人物都是中流砥柱,土地很肥沃。又如當年的《明報》,金庸以小說起家,但現在能刊登小說新詩的園地已經寥寥可數了。我不想承認,或不敢說,那是因為大家都不愛看文字了,但為什麼要抹煞那些仍在靜靜看書的人呢?

林燕妮最近的文章提醒了我,報章或文章,該是讓人學懂更多,而不是純粹的享樂歡愉,她還用了最尖刻的詞來形容媚俗的文章--妓女。

「從前的人,是通才,涉獵寬廣;現在的人,是專才了,但寫的都是一樣的東西,什麼中環OL『flirt來flirt』去的,很悶。」老師如是說。

寫專欄沒有人教的,但「每次寫完都要自省,想想為什麼寫不到自己理想的」這句話一言驚醒夢中人,他說的是「自己理想」的,而不是依賴別人給你指點,自省,為自己相信的而寫,不為奉承。

最後,還有安定的勸勉:寫作不要太心急。

人生日誌:我昨天吃過什麼?

2012/04/18

你記得昨天吃過什麼嗎?還記得去年今日做過的事嗎?嗯,啞口無言吧?人生日誌,每天短短幾句,我已寫了將近一年半。你必定暗忖:寫來作甚?天天忙得要命,還寫這些無用的東西?

人腦中的海馬體,掌控了記憶關鍵,電影《10+10》短片〈海馬洗頭〉裏,店主就用魔幻洗髮術消除人的記憶。現實裏就算沒有魔法,歲月還是會悄悄把你我的記憶洗掉。某天我翻開小時候零星數頁的日記,歪斜筆迹寫上:「我以後不再和爸爸說話!討厭死了!」忍俊不禁,究竟是什麼事惹毛了從前的小女孩?好想知道,可惜已無從稽考。記憶會消失,歷史會淹沒,如同我城的回憶,需要記錄,留住往迹。

人生日誌,Lifelog,不用寫得像小時候被迫交功課那麼苦,不用巨細無遺,就從簡單三兩句開始。我在回家路上,把點滴記進智能手機,上載到保密網誌,不消幾分鐘,卻是一天裏心靈最安靜、最澄明的反省時刻。這些零碎的文字線索,像一個海上的浮球,下面連住一環扣一環的記憶,一拉扯,往事一下子就浮現了。

如同王菲喃喃唱起:「啦啦啦,慰藉自己,開心的東西要專心記起……」我不反對人們用餐前先拍照,或拍拍與你共晉晚餐的人更好。那不一定是炫耀,於我,是記錄,多少年後回憶,原來這天我確實跟你吃過一頓美妙的晚飯,予以記取。傳聞魯迅日記裏的「濯足」暗語,盛載了他跟愛人纏綿的甜蜜。開心的、悲傷的、默想的,過去的我造就今天的我。

奧野宣之的《活用一輩子的筆記術》建議更仔細的記錄方式,書寫、剪貼、重讀。假若你願意,且作自己的記者與編輯,忘掉功利,擠出幾分鐘的寧靜,寫一本屬於自己的書,好記住從前,審視當下。當記錄生活成為一種習慣,有一天你停下來,便覺渾身不自在。

明報副刊專欄/時代版/高樓斜巷/(逢周三見報) 寶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