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 ‧ 十年

如果依照電影《十年》的時間計算,2015年開始算起,發生過最撼動的事是雨傘運動。

然後2016年原來已差不多到年中,短短半年不斷聽到報紙停刊、報館大批裁員、《明報》編採部靈魂人物執總姜生被辭退。十年才剛起始,事件早已密密湧現,在本土歷史上留下烙印,真的不敢想像往後還會發生什麼事。

時間在不知不覺間迅速溜走,北面陰影在不知不覺間愈趨靠近,我城的言論自由在不知不覺間被擠壓收窄,生活也不知不覺地每况愈下。也許香港的十年,會比電影裏的十年,走得更快,變得更厲害。這撲面而來的十年,風猛而雨烈。而十年再然後的十年,更不敢想像。

《十年》裏有一些預想,特別深刻,因為後來發現,這些情境其實現在已在國內浮現。本來同樣講廣東話的廣東,現在連幼稚園、中小學都以普通話授課。三四歲入學的小孩,在校學習時間多,普通話已琅琅上口。但回到家裏,言語轉不過來,小孩一頭霧水,完全不能用廣東話和家人溝通,最終連家人也要說普通話來遷就。於是這新一代孩子,即使都是廣東人,但無論一起玩耍嬉戲還是吵架,喊出的都是普通話。本來鏗鏘有力的廣東話,早已拋到九霄雲外。這只是其中一樁事,不敢想像,這將會是十年,或二三十年後的香港。

時移世易,肉身難以阻擋,這也是無力感的由來。可幸電影還是燃亮了一點,不管能不能做到,但該做的就得去做,總得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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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報副刊專欄/時代版/高樓斜巷/(逢周三見報) 寶兒 2016/5/4

停頓的力量

看一個地方,有時像看畫,走得太近,身在畫中,只看到部分筆觸,總是要走遠一點,才能看到畫的全貌。

暫別香港的燈光璀璨,短居花都,腦裏竟慢慢浮現倒影似的,香港的好。只看巴黎機場的破落、地鐵時常延誤,才知道原來我早被香港的認真盡責、高辦事效率寵壞了。

去年年底常傳言,巴黎地鐵第幾號幾號線又罷工,如旅客趕去機場,遇上交通停頓,便是一場災難,故而巴黎人罷工,常被人詬病為濫用這種民主權利。

但在這裏留學的朋友最近提起一件事,法國1968年5月,一群學生對教育制度不滿罷課,繼而引發工人罷工,最後間接迫使戴高樂總統(Charles de Gaulle)下台。當所有人停下手上的工作,反而會形成一股力量,足以改變現狀。這讓我想起我們89年的64,也在春夏之交,可是法國人總算成功了,罷工成了他們的民主遺產,而我們卻被更巨大的手掌重新掌控。

這裏的人總是說,事態未嚴重至此。

《明報》突然撤掉總編,原因不明,九成員工簽署聲明,得出的回應卻是公司會繼續「捍衛言論自由」,任誰都知道,這話多麼冠冕堂皇。這邊廂說總編未有人選,那邊廂已經給你挑好「如意郎君」。多麼大的無力感。而我們應該想想,可以發揮怎樣的力量。

如果新聞自由變成一頭狗,脖子上有狗帶綑着,主人一個電話來說要改變心意,你便得聽話掉頭走、改方向,撲向遙遙不歸路。這樣的新聞環境,就算新聞從業員多認真,有多高辦事效率,又有什麼用?

無論身在何方,你也應當關心,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回去這個地方,一切已變得面目全非。

20140115pympcolumn明報副刊專欄/時代版/高樓斜巷/(逢周三見報) 寶兒

編輯專欄的事實

看到《成報》篡改劉銳紹先生的專欄文章,把〈唐梁都不值得幫〉一文改成〈兩人中揀,寧揀梁振英〉,作為一個專欄編輯,我覺得有必要說明一些事實。

面試之初,上司已表明專欄編輯的兩個重要職責:一、文字正確,二、資料準確。文章提及的資料遠至某個年代的某件事,某一年的某一份文件當中的某個條目,某個場合某人說過的某句話,都必須準確無誤。先查找相關資料,查找不果或與事實不符,就要另行詢問。

手稿要特別小心核對,逐字對照打字稿。假若作者臨時修改文稿,除非指明段落句子,不論是第幾個新版本,都要重新審稿。

發現錯漏之時,除錯別字或手民之誤,幾乎每一處改動,都要詢問作者,假若作者堅持用字,亦會遵從作者意願。若改動一字,可能就影響了文氣,可能那一句就是全文的重點。

甚至,我們要多疑,只要腦裡閃過問號,就必須求證。如字數比平常少,這是否定稿?題目與內容有出入,是否誤植?句與句之間有空格,是否想開新段?

要熟悉各作者的性情習慣,甲可以電郵回覆,乙必須在五時前用電話追稿,丙忘記回覆時應用盡方法直至聯絡上,每天十五個專欄作者,十五種應對方式,且每天欄目不盡相同。同時,應盡量避免太打擾作者,畢竟我們知道作者也有心理壓力。

假若因時間緊迫要作極小量修改,亦會在見報前知會作者,解釋原由。

每天小心翼翼戰戰兢兢,倘若有讀者指正資料有誤或錯字,除了馬上跟進,還是會感到有負所託,會想盡辦法避免再犯。

現值敏感的選舉時節,更要留神,如文章立場過於偏頗某候選人,那是否有宣傳之嫌?是否需要退稿或請作者修改?

這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,這樣的堅持,不僅是為編輯自主,更是對每一位作者的尊重。

劉銳紹先生的專欄文章被竄改得面目全非,由「兩不支持」至「挺梁」,作者的言論自由被粗暴剝奪,亦暴露了報章立場。「為配合當日報章的報道,而將文章修改」總編輯的說法完全不合理。報導與專欄,前者是事實呈現,後者是意見表達,兩者應該獨立而處。即使將原文再刊一次,已然徒勞,遑論持平公正,實已出賣報紙公信力。

不為邀功,編輯專欄的工作,單調重複而微小,但我們知道,任何一個工作崗位都極其重要,我們同是新聞的把關人,新聞自由的捍衛者。為著這樣的信念,為著我們的香港,一起持撐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