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《成報》篡改劉銳紹先生的專欄文章,把〈唐梁都不值得幫〉一文改成〈兩人中揀,寧揀梁振英〉,作為一個專欄編輯,我覺得有必要說明一些事實。
面試之初,上司已表明專欄編輯的兩個重要職責:一、文字正確,二、資料準確。文章提及的資料遠至某個年代的某件事,某一年的某一份文件當中的某個條目,某個場合某人說過的某句話,都必須準確無誤。先查找相關資料,查找不果或與事實不符,就要另行詢問。
手稿要特別小心核對,逐字對照打字稿。假若作者臨時修改文稿,除非指明段落句子,不論是第幾個新版本,都要重新審稿。
發現錯漏之時,除錯別字或手民之誤,幾乎每一處改動,都要詢問作者,假若作者堅持用字,亦會遵從作者意願。若改動一字,可能就影響了文氣,可能那一句就是全文的重點。
甚至,我們要多疑,只要腦裡閃過問號,就必須求證。如字數比平常少,這是否定稿?題目與內容有出入,是否誤植?句與句之間有空格,是否想開新段?
要熟悉各作者的性情習慣,甲可以電郵回覆,乙必須在五時前用電話追稿,丙忘記回覆時應用盡方法直至聯絡上,每天十五個專欄作者,十五種應對方式,且每天欄目不盡相同。同時,應盡量避免太打擾作者,畢竟我們知道作者也有心理壓力。
假若因時間緊迫要作極小量修改,亦會在見報前知會作者,解釋原由。
每天小心翼翼戰戰兢兢,倘若有讀者指正資料有誤或錯字,除了馬上跟進,還是會感到有負所託,會想盡辦法避免再犯。
現值敏感的選舉時節,更要留神,如文章立場過於偏頗某候選人,那是否有宣傳之嫌?是否需要退稿或請作者修改?
這是我們對自己的要求,這樣的堅持,不僅是為編輯自主,更是對每一位作者的尊重。
劉銳紹先生的專欄文章被竄改得面目全非,由「兩不支持」至「挺梁」,作者的言論自由被粗暴剝奪,亦暴露了報章立場。「為配合當日報章的報道,而將文章修改」總編輯的說法完全不合理。報導與專欄,前者是事實呈現,後者是意見表達,兩者應該獨立而處。即使將原文再刊一次,已然徒勞,遑論持平公正,實已出賣報紙公信力。
不為邀功,編輯專欄的工作,單調重複而微小,但我們知道,任何一個工作崗位都極其重要,我們同是新聞的把關人,新聞自由的捍衛者。為著這樣的信念,為著我們的香港,一起持撐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