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,上一篇專欄〈不談讀書 只談風月〉收到回應,讀者特意寫了一篇〈改錯了〉轉給我作提醒。奇怪地,我內心第一時間冒升的感覺,是暗喜。一是,文字在那個專欄小角落,微小如我,還能得到顧念;二是,遇上了有心人,給我回應的讀者的blog,其實我也偶有往訪。然後,羞愧感才漸漸浮上來。
事實上,星期三版的最後校對,還是會經我手,這次的確出了一點阻滯,而並非當值編輯之誤。到真的發現錯處時,報紙已付印,只能修改網上版,亡羊補牢,有訂閱的讀者應該能翻查得到。而我知道,作者的錯,還是難辭其咎的。
至於錯字,先說「喧譁」,在交稿前,我的確本寫「喧嘩」,後來多心再查了一下「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」,始自己改作「喧譁」。至於「閒情逸志」這個,就的確是我手民之誤了,正寫應為「閒情逸致」。
而這一事,其實也能印證,個人的缺點或錯失,自己總是很難看得透,如星期四關麗珊在專欄裡說:「在上周六見報的文章曾將『正好』打為『正如』,即使我重讀十遍,都會看成『正好』。」所以身旁的提點就顯得更彌足珍貴。
寫作和編輯並立,有時是一個很尷尬的位置。有同事笑言,我們只要不是做編輯工作,就會鬆懈了,又有錯字了啊!所以我也偶爾赫然發現或被發現blog裡的文句有錯字,急急修改。也許,無論是自己的一字一句,還是自己的操守行為,只有抽身,方能看清是非黑白。
錯了,既虛心改錯,也要牢記。也感謝,每一位提點過我的良師益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