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餐與十二年婚姻

2012/05/09

其實還未細想過婚姻的問題,但覺婚姻是一頓家常便飯,可果腹,卻也要耐得住尋常。原來早有同齡人用舞台劇思考這事,兩個同學在2010年成立了「創典舞台」,新近演出美國劇作家Donald Margulies的劇本《我們之間》(Dinner with Friends)。兩對夫妻密友,其中一對婚姻破裂了,鏡子似的關係,也映照現實。

許是緣份,2000年,這劇本獲得普立茲獎,2012年,時空變換,來到香港,縱然是一套翻譯劇,但處境依舊適切。這十二年來,當中的離離合合,有過多少段十二年的婚姻?

十二年,執導的冼振東把自己十二年的婚姻經歷也提煉進去,曾離異的黃劍冰演繹失婚女子的歇斯底里,另一邊廂,李景昌與自己飾演的角色理念一致,願意堅守婚姻的承諾。

舞台上,對白的張力讓演員爆發出來了,吵架的人化身為你為我,「你怎麼不說話了?已經再沒什麼可說了嗎?」驚覺戲裏好些對白似曾相識,原來他們演活了我們每一個人。

給最後一幕感動了,的確很怕挖開愛情裝飾背後的那道牆,那只餘日常瑣碎的生活,幹活、煮食、家事、子女,平庸的愛情不再浪漫,像鑽進一堆又一堆禾稈草裏,又乾又雜亂又侷促。難得有心人,能在禾稈裏尋得珍珠,實在的,握在手裏。

也總有不如願的,假若不能回頭了,不能左右,就隨它去。晚飯後,友人娓娓道出:「Wrong decision is better than no decision.」與其在困局裏打轉,糾結不能解,倒不如早作決定,一切停滯不前,只能任由時間虛耗。一個抉擇總有好的壞的,決定了,才能爬出牢籠,才知道結果,才看得見將來的路。

明報副刊專欄/時代版/高樓斜巷/(逢周三見報) 寶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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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的爸生日了

這個爸其實老不了多少,才剛二十五歲生日。他老婆偷偷替他辦了今天這場麥當勞生日會,直到她嚷著要去麥當勞,他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他抱着快兩歲的女兒進來,手臂更見健碩了。

本來想買類似「放羊」式的小孩背帶作禮物,在街上見過好幾次,小孩背上背帶,笑吃吃,自由奔放地走,爸爸在後頭拉着他們背上的帶,上梯級還能一把把小孩抽起來,放下來後,小孩又繼續手舞足蹈。

可惜背帶找不到,只好送一條仿紋身的手套給他,滿有霸氣的。着他即場穿上,只見手套在他手臂上紮紅了一圈,緊得再拉不上了,大家都訝異:「手臂太粗壯了,看着你由瘦變胖,再由胖變壯」。偷偷在這裡說,我買了小童尺寸,因為只有那個圖案最像紋身啦,所以不合帶也不用太驚慌,哈哈。不過,抱女兒日子有功就是事實了。

人家的小孩的確有點不喜歡她爸收到的禮物 : (

記得去年他女兒的一歲生日會,小女孩濃眉像媽媽,睫毛垂下來就是一幕小簾,眼睛水汪汪,小臉圓滾滾的又像爸爸,胖呼呼的身子,站着一會就東歪西倒。她媽媽拿出寶寶吃的星星餅,要女兒用小手撿着吃,我笑她像訓練狗仔。又叮囑我們不能硬拿走她女兒手上的玩具,要叫她:「畀」,不然小孩學了以後就要搶人玩具,想不到這微小的動作也是身教。

媽媽抱女兒累了,喚一聲「爸爸」,他就來接手,看着他的額淌淌流汗,義無反顧。他把女兒放在長枱上,她由另一邊走到他那邊,在她快掉下地來那刻,眾人驚叫,他卻利落地抓住了,信心爆棚地說:「讓她多走幾步吧,一定接得住的。」

今天他女兒能搖搖晃晃地走了,笑嘻嘻撲到爸爸小腿旁就跌坐下來,身旁一陣哄攘,他卻從容,她自己便爬了起來。有趣致女友說:「我也想生個女這樣撲過來跌低,好像很變態,哈哈!」一點不,因為即使她跌低了,還可以扶着你站起來。

看着他們成熟了,不單是我的朋友,還是小肥妹的父母。有小學同學最近生了第二胎,一仔一女湊成了個「好」字,不禁佩服他們,這麼早就完成了生仔大業,好一幅年輕的全家福,幸福。

奉上過去交換未來

勞動節公眾假期前夕,捧着從家裡執拾出來的一大袋舊物,又到深水埗去,去訪那個早已逛過不下三四次的北河街夜攤。這夜,很熱鬧,想起了台灣的夜市,或者廟會,由人與人交織而成的氛圍,這刻才恍惚踏進人間,沸沸揚揚。

這一夜,我們不是來買物,我們是帶舊物來求售的。

「男助手」翻出兒時的兩台遊戲機,上面蒙了灰,有了些污垢的縫了,像垂垂老矣的人,但依舊是齊齊整整的。我在一個攤前蹲下來:「婆婆,這個給你,好嗎?」剛才在打瞌睡的她,現在醒來了,精神點,喃喃:「老啊……」我起初聽不明白,她再說:「老啦,老……」會意了,她覺得遊戲機太舊了,的確,至少二十多年歷史,「現在沒人買啦」。

碰巧拉著摺車的收買佬走過,直截問:「你們賣多少?」我和「男助手」面面相覷,異口同聲:「你說多少?」我們心裡都沒譜。收買佬爽快說:「二十?」難以置信,我倆點頭了。

我們接過二十元就轉頭了,那兩個收買佬還在背後把遊戲機又敲又翻倒過來。「男助手」有點出乎意料,嘖嘖稱奇:「竟然還能賣二十元,不過那時買也要千多塊……」我不知道他內心的感受,這個陪伴了他多少個童年的夜的兒時玩具,以二十元賣出了,賣出了童年的象徵。

然後,到我了。在一個攤上發現了一個玻璃盤子和白橢圓形盤子,好用來拍食物照,便問價。女人看看我,說:「二十五塊。」我想了想,指着大袋問:「可以和你交換嗎?」她搖搖頭:「是什麼呢?舊衫嗎?……」「不是的,有些香水啊……」她雙眼一亮,就接過袋子,好好安放在身旁。我還沒說完裡面還有什麼,還有皮帶、好些瑣碎的小擺設,還有,已經說不出來了,或許還有些記憶角落裡的碎屑,既然記不起了,就隨他去。這兩個輾轉而來的盤子,會提醒我,盛載了無形的被遺忘了的事

再然後,還有幾本書,捨不得當作廢紙賣掉。找到有賣亦舒、張小嫻小說的一檔,猶豫了一會,就給她了。女人見我遞上紙袋,也笑了。

我不斷回頭,我的過去,在她手上掀開了,翻飛起來。那套附送的英語讀本和CD,我曾隨意翻過,CD也聽過幾遍,後來就擱下了。她又翻開那兩本雜誌,一本在北京住下時,到古董市集潘家園的地攤上淘的,說來已是二手貨了。另一本,有着很熟悉的封面,大眼女孩,淺藍色的背景與粉紅色的襯衣,是我途經上海,在一個畫展開幕時拿的,原來記錄了這樣一趟旅程。那幾本書啊,除了我以後,好久沒人這樣專注地看了。戚然了。

回到以物易物的時代,舊物的壽命很長,它們,也存了許許多多回憶,豐富多了,豈是無情物。

柳暗花明柴灣人

2012/05/02

同事問:「為什麼鄰街常有漂亮鬼仔鬼妹走過?難道這兒有模特兒公司?」我笑說:「因為柴灣工業城裏幾乎全是攝影師的studio啊。」

上周副刊介紹了café「柴灣人」(Chaiwanese),為了嘗鮮,就到工業城去。店裏難得格局開揚,外籍老闆Jehan說着不鹹不淡的廣東話,送來自家製輕午餐。我點的咖喱雞黑麥麵包挺特別的,咖喱蛋黃醬好惹味,沙律滿滿一碟,套餐才五十多元,價錢實在比金牌燒鵝飯合理有餘。

進店前經過好幾個門閘,想起那時做雜誌採訪攝影師,一個女孩揹着相機來到這裏,敲門前總是戰戰兢兢。有時單看門面,對裏面素未謀面的人的性情,也能略懂一二。把大門髹得塊塊大黃大紅的,像Piet Mondrian的抽象畫,應門的攝影師就很健談熱絡。有時像串門子,這家訪問完了,就到別家。

Studios裏大多闢了個空曠的攝影棚,旁邊是工作室、會客室,有的甚至添個小廚房。那天攝影師開門,標緻小廳室裏竟放了全套高級音響,播着渾厚的爵士樂。他說他們現在更重視與客人溝通的環境,索性把攝影棚搬到內地去了。

攝影師蔡經仁和藹得像爺爺,只道:「攝影師都不愛說話,你問得他開口了,可以好好鍛煉訪問技巧啊,哈哈。」還沒訪問完,他就諄諄教誨:「找些感興趣的東西自學,一頭栽進去,過些時日又再學別的,一直學下去。」他自己坐言起行,玩起3D攝影來了。那天著我坐好拍了張,又說,效果不好,再來一張。末了還送我3D眼鏡,我從沒想過可以變成攝影師手中的紅綠藍影像,回去急不及待把照片曬了出來。

除了攝影室,現在還有了平易近人的「柴灣人」,就覺得柴灣,很逸群,也很圓滿。

明報副刊專欄/時代版/高樓斜巷/(逢周三見報) 寶兒

網絡廿三條澄清?

關於《2011年版權(修訂)條例草案》,話說我上周三(4月25)寫了一篇〈趕在洪水淹至前〉,說着對這「網絡廿三條」的憂慮,以後「二次創作」或「分享」是否就侵權了?

然後,我就收到「知識產權署」和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」的兩封電郵,節錄幾句,隨便也能在網上搜尋到的。

「……若網民不是某項網上材料的上載者,而純粹透過在社交網站分享(share)接達至該材料的超連結,並不構成向公眾傳播。況且,超連結本身也不屬版權作品。因此,任何聲稱《條例草案》會『禁絕一切網上分享活動』是不正確的。」知識產權署2012年4月25日

簡單一句,就是你按那個「share」掣還算安全的,只附上link也不會出事,那麼其他呢?Share一段文字,轉載一張圖片,還有多少千千萬萬種「公眾傳播」的手法?我們就要自我審查了?是吧,難道要消滅在萌芽狀態?

「《草案》沒有任何一條條文針對二次創作/戲仿作品,也沒有改動現時用於判斷某項作品是否侵權的法律原則。今天在網上不會招致刑責的作品,在新法例下同樣不會墮入刑網。因此,現時網上表達自由的空間並不會受《草案》所影響。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2012年4月27日

我在想,是否真的如此求仁得仁了?怎麼卻兒戲得像問售貨員:「這鞋刮不刮腳的?」售貨員理所當然的答:「不,不刮腳的。」只得口頭承諾,回家把鞋子穿上了,才發覺舉步維艱,你奈它何?立法可不是買鞋子,要大興問罪之師了。

況且,如果沒針對「二次創作」,今天不屬侵權的,立法後也不會,那訂來作甚?又為何不訂豁免條例?想不到他們卻雙重標準,應你一句:「我們認為在未經公眾諮詢的情況下,不宜匆匆在本地法例加入有關豁免。」嘩,豁免條例不能「匆匆」訂立,網絡廿三條就可「匆匆」上馬。

條例的含糊矇混、眾說紛紜,傳媒也尚且要緊追新進展,普通人當然更是不明不白。

懂得法律的,怎不會料事如神,在立法前,他們像寶藥黨,你憂慮的,他們可以為你統統解迷。在立法後,要拉要鎖,卻真的是以言入罪了。我們回到了什麼時代?

阿媽也有教的,當你有點懷疑,就不要信,信了恐怕就要吃虧。